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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定义新闻评论 学习新闻评论,首先必须弄清楚新闻评论是什么。国内高等学校新闻教材中关于新闻评论的定义,前后有过一些变化。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常见的主要有这么几种: 有人说新闻评论是社论、评论员文章、短评、编者按、专栏评论、述评等文章的总称,是广义的政论。有人说新闻评论是就新闻发表的有政治倾向的评论。有人说新闻评论是针对重要新闻或突出的思想问题,反映舆论和引导舆论的意见。有人说新闻评论是对新闻事实所进行的评论。有人说新闻评论是一种有着鲜明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时代特色的政论文体。 和上述各种定义相比较,丁法章先生提出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他认为,新闻评论“是就当前具有普遍意义的新闻事实和重大问题发议论、讲道理,有着鲜明针对性和指导性的一种政论文体,是所有新闻传播工具的各种形式评论的总称,属于论说文的范畴。”(丁法章《新闻评论学》,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7年1月第二版,第14页)后来,他的教材经过修订,重新表述为:“新闻评论,是媒体编辑部或作者对最新发生的有价值的新闻事件和有普遍意义的紧迫问题发议论、讲道理,有着鲜明针对性和引导性的一种新闻文体,是现代新闻传播工具经常采用的社论、评论、评论员文章、短评、编者按、专栏评论和述评等的总称,属于论说文范畴。”(丁法章《新闻评论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第一版,第15页) 显然,上述定义都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具有时代的烙印,局限性很强。这种局限性首先表现在把新闻评论局限在新闻媒体“圈子”里面,除“小言论”而外,剥夺了公众在新闻媒体发表其他言论的发言权。上述定义中有的提到 “编辑部和作者”,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这个“作者”并非指公众全体,而是有特定含义的。比如丁法章《新闻评论教程》说到的“作者”,就是专门指能够表达编辑部的 “立场和态度”,由编辑部 “约请”的“专家”或“权威”。丁法章说:专论“带有时评的形式,是新闻媒体编辑部约请某一方面专家或权威人士,就他们有深入研究或熟悉的某个专门问题发表意见的文章”,“其内容接近于编辑部文章”。(同书第45页)丁法章又说:“代论往往以个人署名,但反映的却是媒体编辑部的立场与态度”。(同书第46页)第二,“约请”这些“专家”或“权威”撰写专栏文章,从根本上说,是出于编辑部的工作需要,或者说是一种宣传策略。丁法章说:思想评论作为“群众性最为广泛的一种评论形式”,其目的则“是从群众角度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开展群众性的自我教育”(同书第46页)。换言之,这类文章本来就是要以“教育群众”为宗旨的。后来丁法章说得更明白:“实际生活中的有些思想问题,用社论、评论员文章论述显得过分郑重,而用短评、杂文论述又嫌分量不够,这时采用思想评论并作醒目标题,往往能起到独特的作用。”(同书第276页)所以,这里所说的“作者”,并不是社会公众全体。 应该说,这并不是中国新闻界独有的现象。前苏联著名政论家亚美尼亚人柯恰尔在这方面有切身体会。 “柯恰尔遗憾地谈到,远不是每个报纸编辑都对政论给予应有的重视的。通常对这种题材感兴趣的是那样一些编辑: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党的新闻工作者,是称职的新闻工作者。他根据个人多年的经验抱怨道,通常编辑拿去发排的政论文章都是他们亲自或通过编辑部的同事指定作者写的。可是,如果政论家自己交来一篇题材使他激动的文章,那么有些编辑就会长时间地犹豫不决:发表呢,还是放到一边去呢……”([苏]格·萨加尔《苏联名记者写作经验谈》,新华出版社 1983年5月第一版,第8l页)换言之,新闻评论主要是由编辑部内的专职人员写的,也有一小部分是由编辑部指定的“作者”写的。编辑部外的来稿,即使是由“政论家”写的,也不一定能够采用。而所谓“政论家”,当然更不是社会公众全体。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国内媒体开始对社会公众开放。尽管言论开放的尺度有限,但是毕竟有了来自民间的声音。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应该看到,这种开放,在许多报纸上一般只有300字左右的“小言论”,即便如此,作者也不是百分之百的社会公众,编辑部内还要占去相当大的比例。比如《人民日报》的《今日谈》,编辑部内作者占去将近五分之一。 “据《人民日报》统计,在《今日谈》创刊后的15年里,该专栏共发表小言论2600多篇,其中80%以上是来自基层的声音。”(丁法章《新闻评论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2年6月第一版,第:81页)这些数据可以说明什么问题呢?15年合计2600多篇,多多少呢?按照四舍五入原理,不会超过2649篇。以2649篇除以15年,每年平均只有174篇。一年以365天计算,大约平均2天才能发表l篇。把这174篇中不是“来自基层的声音”剔除以后,剩下只有139篇。再以一年365~.计算,平均2.66A才能发表l篇“来自基层的声音”。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平均2.66天发表1篇“来自基层的声音”,是一个什么概念,就很值得分析。 人民网2004年6月2Z日“网友说话”专栏发表争鸣文章,网友江南雨在《并不丑陋的中国时评人》一文中指出:“新闻评论,在报刊铅与火的时代,主要是媒体内部引导舆论的声音。虽然在新闻教科书上有‘报纸的旗帜’之称,但是,普通公民由于信息获悉方式与数量的严重不对称,很少能在报纸评论专栏发出自己的声音,新闻评论主要是代表媒体编辑部门的社论、编辑部文章、本报评论员文章、短评、编后等,较少刊登作者们的署名评论。”人民网2005年3月7日“论坛好帖”专栏有一篇网友晨曦熙的文章《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时评》,指出“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媒体的惟一实现模式就是《真理报》模式。这一模式的特点是:媒体不是表达社会意见的公共平台,而是一条单向的信息传播渠道,也就是宣传。同时负有‘教育人民’和‘统一思想’两大功能。即使是有监督和批评,也是奉命而做的‘上面’对‘下面’的批评。报纸上的言论,主要是少数居庙堂之高的人才能做的事。这种生态下的媒体,自然没有以‘公民表达’自命的‘时评’存在的空间”。应该说,这两位网友所说的情况是真实的,是符合历史事实的。研究新闻评论的定义,不应该回避这种事实造成的深刻影响。 其次,上述各种定义把新闻评论依旧局限在“代圣贤立言”的传统模式里面,除了极少数情况由于最高领导人的干预而外(比如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剥夺了公众的独立思考权。这些定义所反映出来的观念,实际上是两种不正常情况的产物,至少可以说带有两种不正常的生活痕迹,是生活不正常的烙印。 一种是“八亿一颗脑袋”。陈虞孙《“还我头来!”》:“林彪说他的脑袋特别灵。他又说什么不理解也要执行。你们看,全国八亿个脑袋就只他一个脑袋行,你们七亿九千九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脑袋都不行。你们不理解也要执行。你们干脆把脑袋上缴得了。谁不照办,索性把你的脑袋砍掉。这就叫革命,可算是最最最最彻底的革命了。如此一转眼就十年。这是失去了脑袋的十年。要说实效呢,并不小。试看,万马齐喑,一片荒凉,如入无人之境。人而亡头,国将何有。”“从这十年的生活看,在这问题上,有两种人:一种是被迫的,另一种是自愿的。……后一种人却以为有没有自己的脑袋,无关宏旨,甚至以为没有脑袋反而比有一个脑袋好。这种人就难免觉得,事情就坏在每个人有一个脑袋。如果大家把脑袋都上缴了,让一个人说了算,岂不省事。”(原载《文汇报》1979年3月7日) 另一种不正常是“屁股指挥脑袋”。杨诚勇《屁股指挥脑袋》:“屁股与脑袋,谁听谁的使唤?‘理论’回答说:‘脑袋指挥屁股’;‘实际’回答是:‘屁股指挥脑袋’。”“‘屁股’立的‘场’不同,脑袋观的‘点’也就迥异。”“屁股指挥脑袋,还表现在屁股不需要脑袋,而脑袋离不开屁股。”(原载《郑州晚报》1995年3月14日) 再次,上述各种定义把新闻评论学局限成门户之学,除了极少数准备进入媒体评论部门工作的人而外,大多数人认为“学而无用”。在人民大众受文化水平限制的时代,新闻评论作者应该和所有的新闻工作者一样,自觉地做人民的代言人。“记者是应该‘小心’的。但他们的‘小心’,不应用来服侍专制主义者,而应用来服务于人民,当人民的勤务员。人民,是记者们最尊贵的主人。如果为这样的尊贵的主人服务,当然应该自觉地 ‘小心’。这种‘小心’,不是不许发表真实消息,恰恰相反,是要竭尽一切可能,使消息能够十分真实,使言论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的意思。”(《人民的报纸——为<新华日报>八周年纪念作》,《陆定一文集》,人民出版社 1992年2月第一版,第341—342页)但是,人民如果仅仅是由人代言,那么,他们的社会地位就必然离“主人”存在相当距离。从由人代言到自己发言,是社会进步的必然。因此,还评论于大众,是新闻评论学教学的根本意义之所在。1936年12月Z0日,叶圣陶先生在给自己《文章例话》一书写的序中说:“从前人以为写文章是几个读书人特有的技能,那种技能奥妙难知,几乎跟方士的画符念咒相仿。这种见解必须打破。现在咱们要相信,不论什么人都能写文章。车间里的工人能写文章, 田亩间的农人能写文章,铺子里的店员,码头上的装卸工,都能写文章: 因为他们各有各的生活。写文章不是生活的点缀和装饰,而就是生活本身。能写文章算不得什么可以夸耀的事儿,不能写文章却是一种缺陷,这种缺陷跟瞎了眼睛聋了耳朵差不多,在生活上有相当大的不利影响。”(《文章例话》,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83年10月第一版,第3页)叶圣陶先生这些看法,是很有远见的。 这样说来,新闻评论究竟应该怎样定义? 考察20世纪以来新闻评论发展的全部历史,我认为,新闻评论的定义应该是:新闻评论是社会各界借助新闻媒体发表各自意见的一种新闻文体。这类文章,以议论文为主。社会各界,或者说社会公众,是新闻评论的主体;而新闻媒体则是新闻评论得以问世的媒介。抓住这两点,才是抓住新闻评论的本质。这样定义,比较接近生活真实,因而比较科学。如果离开社会公众,新闻评论成为少数人垄断的“专利品”,即使自我感觉再好,也总有一天会难以为继。 童兵在《新闻传播学文库总序》中指出:“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以互联网为突破口的传播新媒体的迅速普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联手共进,以及亿万国人参与大众传播能动性的不断强化,中国的新闻传媒事业有了全方位的跳跃式的大发展。人民群众对大众传媒的使用,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广泛、及时、须臾不可或缺,人们难以逃脱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大众传媒的深刻影响。以全体国民为对象的新闻传播学大众化社会教育, 已经刻不容缓地提到全社会,尤其是新闻传播教育者面前。”(《中国新闻评论发展研究》,胡文龙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年11月第一版,第2页)在这种现实状况下,无视或者回避新闻评论主体发生的根本性的变化,既不真实,也无可能。 从这个角度看,新闻评论学这一门课程的教学也应该发生相应的变化。过去相当长时期内,新闻评论学担任的是培养“代言人”的任务。过去,“在新闻评论中,执笔者或言说者是某种力量、某个组织的‘代言人’和‘捉刀人’,而不仅仅是他自己,或者说主要不是他自己,甚至可能根本不是他自己。他是代表着这种力量、这个组织或者群体的意志,而不是按照他自己的意志去发言。”(杨新敏《新闻评论学》,苏州大学出版社 1998年10月第一版,第59页)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高等学校的新闻评论教学,既要为各种新闻媒体培养德才兼备的评论人才,更应该着眼于新闻评论作为一个普通人发表自己独立见解的特殊意义,为社会培养更多的能够独立思考、对社会贡献自己智慧、贡献自己思想火花的“思想者”。(作者不详)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 http://magazineengine.spaces.live.com/blog/cns!8EEAFA6356F61D21!792.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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